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谈判编号:GAHJF
2.采购项目名称:华蓥山城区冷链仓储中转站临时摊区搭拆工程
3.采购人:华蓥市市场物业开发服务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预算:228000元。(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建设规模及内容
搭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采购人指定的区域搭建摊位161个,钢管支架搭拆、彩钢瓦安装、喷绘布包边、摊位制作、设备采购及临时水电安装、设施维护、拆除退场、清洁等及原清溪桥头至华蓥山市场门口的临时摊蓬拆除。
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计划工期:12个日历天。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登录后查看)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四)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 9 月 1 日至2023年 9 月 5 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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