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11月~2024年12月成型涂装车间保洁招标公告

2023-0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3年11月~2024年12月成型涂装车间保洁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汽车(成都)有限公司工厂指定区域内
2.3服务期限:保洁服务期间为2023年1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在甲方指定的保洁服务开始日期之前,中标人管理人员需到甲方现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事前准备、设备纳入及环境熟悉等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相关领域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期内认证。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020年(含2020年)后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经历过国内≥10万产能/年的乘用车整车涂装生产线技术保洁服务经验;
2)投标人自2019年初至开标当日至少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含2个)国内乘用车整车厂涂装生产线技术保洁业绩,单笔年度合同金额≥200万人民币;
3)上述1)和2)投标人均须提供相关保洁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若业绩合同内容无显示总金额,则需要提供结算凭证以佐证合同金额;
4)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全部内容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20:00至2023年9月7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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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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