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靖城工业园区调压气化综合站环保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单位(二次)
2、建设单位:漳州城投靖园燃气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高新区靖城工业园区田下路;
4、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6000㎡,站区分工艺装置区和辅助生活区,工艺区设150m³LNG储罐4座(一期建设2座)、气化器、调压加臭装置、卸车台、放散管等,辅助生活去设办公用房、生产辅助用房等。
二、比选内容
中选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制完成靖城工业园区调压气化综合站《环保验收评价报告》。
三、工作时限要求
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后签收比选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和相关验收部门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环保验收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版评价报告。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或打印最新企业年度报告,未满一年的新公司无需提供)。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估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
备注:1、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2、靖城工业园区调压气化综合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选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五、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本比选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00),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编制环保验收评价报告工作所有费用,如验收报告编制费、检测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税费、监测费、评估费及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
报名时间: 2023 年 09月01日至2023年 09 月05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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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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