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保除尘雾炮车采购公告

2023-09-04
一、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环保除尘雾炮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6万元
四、项目属性: 货物类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供货期
采购预算
(人民币)
环保除尘雾炮车(电动4轮洒水雾炮车,容量≥2.5m³,72V150A 铅酸电池款,续航≥100公里,含洒水、雾炮功能,含冷暖空调)。
1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
6万元
合计
6万元
备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参考图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备注:上述资格要求须按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须密封盖骑缝章。
七、现场报名提交资料:(登录后查看)
八、(一)提交报名文件时间:2023年 9月5日-6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2:30分-6: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9月7日(上午9:30分-11: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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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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