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3#、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管式除雾器及旋汇耦合装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3#、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管式除雾器及旋汇耦合装置已由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3#、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管式除雾器及旋汇耦合装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兴义市。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容量:4×350MW+2×25MW火电机组;本期建设规模:3号、4号机组(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纯凝湿冷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并实现超低排放。本期建设3号、4号机组(2×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纯凝湿冷机组,采用单炉膛、露天、一次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炉内喷钙脱硫、同步建设SNCR脱硝装置。
2.3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3月1日前到货,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2套管式除雾器和旋汇耦合装置的设计和供货。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兴义煤电铝一体化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工程4×350MW超临界机组3、4号机组烟气脱硫总承包项目于2023年7月15日定标。该项目招标文件和总包技术协议明确要求管式除雾器和旋汇耦合装置采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3〕4号)第二
十四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
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或紧急采购。因此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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