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及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646,098.00元 |
最高限价:1646098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k202309032-1 |
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及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
1646098 |
1646098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详见附件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2)供应商应是制造商或经销商:
经销商或制造商应具有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生产产品须包括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有医用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②.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如经销商不满足制造商条件要求的,可以提供本次所需设备的制造商满足制造商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和委托书,视为条件满足。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3年09月05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