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镇市红枫湖镇人民政府贵州省清镇市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红枫湖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清镇市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项目(红枫湖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1月(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时间段内,提供网页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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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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