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采购国六天然气牵引头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六天然气牵引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石河子鑫源公路运输有限公司采购国六天然气牵引头
2.2交货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包括国六天然气牵引头的制造、采购、运输、装卸、检验、检测、指导、验收、人员培训和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相关内容为准)。
2.4 项目投资额:160万元。
2.5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到货。
2.6 本公告招标共分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2022年);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为2021年或2022年的,未完成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国六天然气牵引头的销售业绩不少于三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加盖公章的销售合同)。
3.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近三年存在未按合同履约行为,存在不良行为信用的或列入天业集团所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企业的相关信息可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平台可查询。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20时(北京时间)止,(登录后查看)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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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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