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码头7#8#卸船机加装干雾抑尘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06
1.招标条件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码头7#8#卸船机加装干雾抑尘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灰石码头7#8#卸船机加装干雾抑尘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码头7#、8#抓斗式卸船机用于石灰石的接卸作业,根据港口管理部门关于《上海港口经营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卸船机作业中的环保要求以及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关于上海港口散货码头行业环保工作宣贯会议要求。在实际工况下,如卸船机加装水喷淋系统会在石灰石物料中加入过多水分,导致石灰石在料仓中板结堵料不能适应石灰石卸料作业,故不考虑加装水喷淋系统;考虑加装干雾抑尘设备,采用二流体干雾抑尘技术,在有效的控制卸船机的作业逸尘的同时不加入过多的水分(约336L/H),同时能抑尘装置应能适应卸船机作业时不同的产尘量变化要求,抵抗现场不同的环境风速扰动影响,保证真实有效的抑尘效率。
(二)招标范围:
为码头现有的2台石灰石卸船机各增设1套干雾抑尘装置,包括干雾抑尘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三)合同期限:
设备名称
设备到货时间
安装完成时间
卸船机干雾抑尘系统
2023年11月
2023年12月
(四)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5、资格和业绩: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干雾除尘系统制造及安装的业绩,并提供不少于1份干雾抑尘系统业绩合同(须附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17时。
4.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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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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