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滨河路污水支干管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09-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滨河路污水支干管迁改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3】37号文(项目编码:2205-410100-04-01-85341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滨河路污水支干管迁改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惠济区、金水区贾鲁河北路和滨河路沿线,新建污水干管从东风渠滨河路与贾鲁河北路交叉口现状d1350污水管道接出,敷设路径为沿贾鲁河北路(东风渠滨河路~文化路 ) 南侧红线外绿化带、贾鲁河北路(文化路~滨河路) 机动车道敷设至滨河路,沿滨河路(贾鲁河北路~中州大道) 南侧红线外绿化带、滨河路(中州大道~文轩路) 非机动车道敷设至文轩路,向南穿越贾鲁河接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现状 2x 2400 进水干管,沿线相交道路污水支管接入新建污水干管,工程全长约5544.96米。沿线依次与花园路、中州大道等 16 条道路(其中3条为规划路)相交,穿越现状轨道交通2号线、在建轨道交通 7号线等轨道交通节点 2 处,穿越东大坝干渠1处,穿越贾鲁河河道 1处,穿越花园路现状输水干管2处,穿越现状及规划雨水干渠 10 处。污水干管管径为 d1600、d1800,坡度为 0.001~0.0016;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贾鲁河北路滨河路(K0+000)-贾鲁河北路田园路(K2+060);
第二标段:贾鲁河北路田园路(K2+060)-滨河路花园路(K3+885);
第三标段:滨河路花园路(K3+885)-马头岗污水处理厂(K5+660);
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以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最新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份;第三标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6日,(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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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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