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循环水旁流软化加药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循环水旁流软化加药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水旁流软化加药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斜板现场安装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已投产的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同类型、同等规模系统(用于循环水或再生水深度处理的石灰软化处理系统,且采用高密度沉淀池/机械加速澄清池+滤池,且系统处理规模不小于500t/h)的设备成套供货投运业绩(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
2.4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9月7日上午8:30时至2023年9月13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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