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泰县总医院体检中心提升改造配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3-09-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泰县总医院体检中心提升改造配套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3,980.00元
采购包1(体检中心配套物资):
采购包预算金额:533,9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33,98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10800-组合家具
体检中心配套物资
1(项)

对体检中心进行提升改造装修,面积约1548平方米,根据初步设计方案,需采购配套物资。
533,98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07 至 2023-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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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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