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立体造型恢复及新建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9-07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104000202302000217
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立体造型恢复及新建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3248.49 元,其中:无分包 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立体造型恢复及新建项目监理 73248.49 元。
采购需求:济南市槐荫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立体造型恢复及新建项目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②供应商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用不良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规定,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上述任一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④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9-08 08:30至2023-09-14 17: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3-09-22 1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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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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