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湖北信通2023年家具翻新及配送安装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
预估规模包含80个文件柜,20个沙发,100个卡座,200把办公椅以及500个公告栏、400个终端封闭柜、300个受理台、200个翼支付配件柜、200个洽谈桌、2000个洽谈椅、2000个亚克力字等办公家具及自营厅、专营店家具(结算以实际翻新种类和翻新数量为准)。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服务地点:武汉市。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152.24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参与投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业绩以单项合同或订单为准,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5投标人须具备维修场地面积不少于300㎡(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承诺书)。
2.6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在湖北信通严重负面行为及特别严重负面行为清单中。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至2023年9月12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8日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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