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09-07
一、招标条件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发〔2023〕5号、丹发改审批发〔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财专小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安区财专小区、丹东市元宝区江畔花园(永安新区)、丹东市振兴区国合滨江小区。
2.工程规模:工程: 财专小区15栋楼新作外墙保温、涂料、屋面防水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保证金金额(万元)210101TP002020003001001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财专小区施工财专小区15栋楼新作外墙保温、涂料、屋面防水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18不只面向中小企业2.0 4.工期要求:2023年10月10日开工至2023年10月28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且无在建工程,并经过身份认证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4)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财专小区施工、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国合滨江小区施工、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江畔花园(永安新区)施工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7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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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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