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购置双层实木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谈判
保证金 |
1 |
1-1 |
双层实木床(含床垫) |
双层实木床规格:970mm*2030mm*1725mm(±5mm),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105张 |
178500.00 |
178500.00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货物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货物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中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