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横沟粮库2.77万吨仓容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横沟粮库2.77万吨仓容谷物冷却机、控温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海晶发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横沟粮库2.77万吨仓容谷物冷却机、控温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含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全部工程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东海县温泉镇瑞安路东侧;
2.3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11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7推荐品牌: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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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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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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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冷却机、粮面控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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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青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青风;2、台州台海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台海;3、江苏宝信空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宝信;4、江苏中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中大;5、江苏宏翔通风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宏翔;6、江苏益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益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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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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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需在上述推荐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同意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按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所投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03月—2023年08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从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倒推。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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