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3-187
项目名称:“海峡2号”10米海洋气象观测浮标维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万元
最高限价:39万元
采购需求: 对风传感器进行结构的检查,包含设备结构、转轴、叶片和线缆是否受损以及腐蚀老化的情况,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作业。对风传感器进行数据采集状态等性能的检测,包含数据采集、传输和集成的检测。(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3.1.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3.1.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8日至 2023年09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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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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