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智慧运维管理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2023-09-12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智慧运维管理系统项目,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智慧运维管理系统项目。
1.2 采购内容:采购智慧运维管理系统,满足IDC机房运维、信息系统运维、园区智慧运营、企业数据中心运维等重要运维服务需求,突出运营商优势、提升交付能力、压降服务成本。
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验结束后一年。
1.4 本项目划分2个采购包,允许兼投兼中,每个采购包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最终确定1名中选,份额分别为100%。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采购包1:不含税人天单价不得超过1000元/人天,含税总价不得超过130.4万元;采购包2:不含税人天单价不得超过1000元/人天,含税总价不得超过246.98万元。

以下表格中内容为系统自带信息,以“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中内容为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2:监控管理 其他管理软件 许可 2330
标包1:运维管理 其他管理软件 许可 1230
二、资格要求 1. 应答人资格: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 纳税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依法免税的应答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 业绩要求
采购包1:
应答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具备至少1个不少于50万元的软件/系统/产品开发、系统软件或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类的项目案例。
提供以上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盖章页)。
业绩时间和金额认定:单项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下订单时间及订单下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采购包2:
应答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须具备至少1个不少于30万元的业务监控或设备运行监控或安全管控或园区可视化类的项目案例。
提供以上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盖章页)。
业绩时间和金额认定:单项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下订单时间及订单下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4、人员要求
采购包1:
无人员要求。
采购包2:
应答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不少于7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人,产品经理1人,核心研发人员5人。
项目应答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包括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简历、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纳人须为应答人主体、劳动合同须与应答人签订)。工作经验时长自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起算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
5、其他要求
(1)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②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
(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④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⑥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
(2)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对比选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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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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