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弋江区法院无纸化办案系统建设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万元
最高限价:10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智能中间柜及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65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
3.2信用要求: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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