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批)辅机设备采购-13包:集控楼电梯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 2×100 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益阳电厂二期扩建端。工程拟装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范围:本次招标为其中的:13包:集控楼电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3 包:集控楼电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至少含安装)B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品牌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B级以上资质及代理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料;
3.4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至 2022年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应至少具有20台电梯合同业绩(不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清单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至少具有10 台(不含改造业绩)电梯运行 2 年以上业绩,运行良好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的质量问题,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相关运行证明材料(提供的投运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7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至 2023 年9月21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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