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3年眉山宏远盖丽超高清大屏电源配套建设项目,(招标编号:CZSC-DXMS-2023-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3年眉山宏远盖丽超高清大屏电源配套建设项目,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实施等内容。预估含税总金额491.18万元,其中施工部分预估含税金额427.47万元,设计部分预估含税金额63.71万元。
1.2招标内容
8K大屏主设备设计、大屏钢结构设计、加固设计、加固施工、电力设计、电力施工、制冷系统音响功放设备、现场废旧拆除及恢复等。服务区域为眉山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2 ★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计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本取费标准的100%;
施工费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本定额标准的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有效业绩:
(1)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该招标事项类似设计项目有效合同业绩1个,且单个有效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业绩)。
(2)投标人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与该招标事项类似项目(加固施工和电力施工)有效合同业绩各1个,且单个有效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业绩)。
2.1.3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资质: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及以上等级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等有效);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根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符合延期条件的资质视为在有效期内,根据建办市函〔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以后的,按该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计);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高处作业1人。
2.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11投标人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2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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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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