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PB62电池项目电池装配线
2.2交货地点:新能源电池电驱基地电池厂房二楼(长春市绿园区汽车大路)
2.3采购货物数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 交货期:2024年5月15日前设备到厂,2024年8月15日前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生产合格件条件),2024年11月30日具备量产条件;计划变更:招标方及时通知投标方,双方协商解决。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82,742,4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1 等。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2021、2022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填写2022年的财务数据)。
业绩要求:
投标方自2020年初至开标当日,在大众、通用、特斯拉等国内外整车厂或宁德时代、中航锂电、蜂巢新能源等电池厂设计制造至少1个产能8万套/年及以上的CTP电池装配线项目(或至少1个产能8万套/年及以上的电池包项目,或至少1条产能30PPM模组装配项目),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商务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历史用户接收全部设备证明文件(如资产接收确认单等)或项目终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其中一个或多个,但需体现出业绩相关的金额及产能配套要求。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货物名称、数量、双方名称、双方签章、签订日期、金额)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23:00至2023年9月21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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