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包头分公司2023-2025年现场综合维护代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09-18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包头分公司上一期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了切实提高全网运行维护质量,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落实集团公司对现场综合化维护外包的相关要求,特启动本次现场综合化代维服务采购。

1.2 招标内容

负责现场综合化维护工作范围内的主动性维护作业计划、障碍处理、风险操作、现场资源管理、业务开通、工程配合、技术支持、指挥任务八大场景的现场维护工作,主要维护内容如下:

1)配套动环:盟市分公司所有管辖区域的自主产权D类机房及电源、空调、动环系统采集点等配套现场设备的维护,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2)无线设备:盟市分公司所有管辖区域内基站主设备及自有基站配套,室内分布系统的信源主设备及配套,天馈分布系统主设备及配套的维护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3)线路:除一级、二级干线光缆以及合建管道外,二级分光器以上(包含二级分光器)其他所有管辖区域内光电缆、自有产权管道、人井、光交的维护(包括未纳入干线集中代维范围的干线引接段光缆)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4)设备(C、D类机房):盟市分公司所管辖区域内汇聚层的数据、传输、交换设备,以设备端口为界,端口以下所有设备、线缆的现场维护工作属现场综合化维护范畴。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3 本项目划分标段

1.4 采购预算:含税496万元,税率6%,为成本性支出(服务)。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496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限级别),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2.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同类项目业绩,要求同时包含线路与设备两大专业方向维护类业绩至少1份,且业绩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或提供线路和设备两大专业方向的维护类业绩各一份,且每份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5投标人人员配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配备1名专职项目经理,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由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投标人针对每个维护网格配备的人员中至少1人持有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1人持有登高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可1人同时具备);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07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07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0723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9190830分至2023925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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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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