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学科学院(筹)纯水超纯水一体机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登录后查看)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医学科学院(筹)纯水超纯水一体机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
2.项目名称:深圳医学科学院(筹)纯水超纯水一体机设备购置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
5.采购需求:深圳医学科学院(筹)纯水超纯水一体机设备购置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A.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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