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可视化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2023-09-21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可视化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
1.招标条件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可视化平台建设,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可视化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全可视化平台建设
2.2招标范围:安全可视化平台建设及其配套施工工程
搭建“远程可视化安全监管系统”;完成项目建设中新增的所有视频图像的综合集成;完成各类视频资源接入及标签化管理;完成视频资源的对外第三方系统输出及常用视频格式的分段导出;完成本企业与上级单位的网络连接、视频平台对接等。在重要生产区域现场安装18路固定点位视频监控,并通过配套施工的视频专线接入监控机房。在重要施工区域现场安装10路移动点位视频监控,并通过配套施工的视频专线接入监控机房。对10个重要施工区域现场和中压开关室及升压站等重大电气操作现场配置可视化操作记录功能,并通过视频专网无线网络实时传输至监控机房。此次招标为EPC方式,承包方对整个项目进行设计、采购以及施工调试,本项目不包含脚手架工程。
2.3工期: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内智能化设备相关工程业绩三个及以上,须至少包含一个发电企业智能化相关工程业绩。
3.4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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