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身份证自助受理一体机、分拣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25,99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身份证自助受理一体机、分拣机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5,99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身份证自助受理一体机、分拣机 |
7(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25,991.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身份证自助受理一体机、分拣机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身份证自助受理一体机、分拣机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提供2022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22日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1:3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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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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