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江苏连云港)-公用系统-燃料气压缩机招标公告

2023-09-21
项目名称: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江苏连云港)-公用系统-燃料气压缩机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00万元,招标总限价为600万元(单台设备限价为250万元),超过总限价或单台设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2.项目简介:本次招标的燃料系统中的燃料气压缩机是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公用系统其中的一部分,设备包括:天然气压缩机一台,合成气增压机一台,合成气压缩机一台,实现燃料气增压供气功能。
3.工作范围: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提出的设备工艺参数要求基础上,提供设备设计方案,设备零部件的制造或选型,设备整体组装。提供设备基础条件,并负责设备的制造、发货、运输和交付,进行必要的用户现场组装(如果需要),提供全套的技术、质量文件。
4.交付数量:高压天然气压缩机1台、低压合成气压缩机1台、高压合成气压缩机1台(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周期:土建基础设计条件(满足土建设计要求),合同生效后15天。施工图设计(满足买方施工图设计要求);合同生效后30天内提供;(买方15天内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投产)。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货到现场。调试周期:具备条件的情况下,21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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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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