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服务]滁州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交通公路监测站建设招标公告

2023-09-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项目名称:滁州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交通公路监测站建设
预算金额:220万元
最高限价:220万元
采购需求:建设1座公路交通污染源监测项目包括: NO-NO2-NOx、CO、PM10、PM2.5、NMHC、气象五参数、BC、VOCs(至少PAMS57种组分)、汽车流量等其他交通污染相关因子,项目含一年运维。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安装条件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运维时间为所有设备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2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