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多功能电动扫地机采购人为上局-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增多功能电动扫地机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多功能电动扫地机,采购人为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2023年更新改造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多功能电动扫地机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动扫地机设备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质量保证能力:报价人须取得有效3C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技术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法定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附专业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3财务能力: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4供货业绩:报价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的相应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等生产能力,须提供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不少于一份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3.5履约信用: 报价人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报价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报价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报价人近两年内(2021年-2022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应在报价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须在国铁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报价文件。
(4)本项目采用公开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3年9月26日 09:00至2023年10月8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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