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线测温仪等第三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红外线测温仪等第三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招标人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红外线测温仪等第三次公开招标(综合评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
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
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一、注册资金要求: 接受生产型企业及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流通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二、业绩要求:要求投标方均须提供近3年以来自己的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禁止物贸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法人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方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如果投标产品为替代型号产品,必须提供替代型号说明书。
3.6本次
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27日14时00分至
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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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