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及配套改造项目公安指挥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3-09-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智能化及配套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安指挥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傅厚岗30号
规模:
执法办案管理、周界安保、涉案财物管理、案卷管理、综合布线、网络通信等智能化系统。建筑面积4816m2
建设工期:
60天
标段划分:
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公安指挥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
数量:
一批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清单
交货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傅厚岗30号
交货期:
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19-1-01至2023-10-01完成的类似智能化项目业绩,类似智能化项目业绩应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0月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智能化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已完(竣)工证明材料(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他要求:
a.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至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b.信用要求:信用等级为AA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c.本项目是集合型的设备采购,不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做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5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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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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