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齐齐哈尔电信独家运营高校全光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27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齐齐哈尔电信独家运营高校全光网建设设备采购。
1.2 招标内容:光网设备(详见下列采购明细表)、与设备有关的维保等其他服务。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预估采购规模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单位:元)
1 面板AP 2942 622.00
2 高密AP 500 2742.00
3 放装AP 513 733.00
4 室外AP 20 3783.00
5 核心交换机 2 52683.00
6 汇聚交换机 22 11227.00
7 业务路由器 1 145878.00
8 光电交换机 121 5617.00
9 8口POE交换机 10 1152.00
10 运维管理平台 1 307331.00
11 无线控制器 1 326670.00
12 下一代防火墙 1 130608.00
13 应用安全网关 1 199124.00
14 上网行为管理 1 269521.00
15 日志审计系统 1 98774.00
16 光电混合缆 586 1337.24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采购规模:695.77万元。
1.5 中标人数量及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1.6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质量验收要求。
1.7 到货时间要求:收到订单后25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8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9 签约方式及签约期限: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正文及单项报价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限价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注册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9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8日0时0分至2023年10月0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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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