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监管平台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2〕2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2〕2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城区及乡镇。
2.2规模及投资额:拟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监管平台,建筑面积600㎡,包括智慧环卫、智能监控等内容,对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环卫设施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监管。投资额为2188万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服务;(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材料和重要设备采购、安装;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维护期为3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29日 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9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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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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