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2]277号文批准建设,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为招标人,(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幸福渠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YDG
2.项目规模及内容:宜都市幸福渠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流域内河道及渠道整治;拆除重建、整修流域内泄洪闸、分水闸、渡槽、直灌口、人行桥机耕桥等配套建筑物;新建重要景观节点等。
3.招标范围:对宜都市幸福渠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提交相应阶段设计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评审、完工验收等工作,保证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审查、审批、验收而提供的全部技术服务。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5.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域内。
6.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送审稿)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及提交成果满足项目总体进度和招标人要求。服务期限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7.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职称。
4.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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