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太伟方恒广场E座三层堵漏维修及二层增设隔音墙、隔音门工程
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J-20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4、建设规模:三层堵漏维修500m2,甲FGM1521一堂,隔音墙9.1m2
5、计划工期:工程总日历天数:30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基准顺延或自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但计划总工期不做调整,实际竣工日期系指工程整体验收通过的时间。开工日期若有变化,发包人并不因此而承担承包人任何停窝工损失或违约及赔偿责任,承包人亦放弃因此而向发包人提出任何主张的权利。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
7、计划投资额:约30万元
8、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及施工方案范围内三层屋面防水堵漏注浆、刚性及柔性防水层工程、吊顶拆除与恢复工程、隔音门及隔音墙工程的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发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严禁以临时“挂靠”、“暂借”公司资质进行投标,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主管单位进行处罚。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5时00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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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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