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计量表箱采购及相关服务289996招标公告

2023-1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混合,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雨花台区板桥辅机路,东至振奋路、西邻宁芜铁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振翔路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计量表箱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
1批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现场
 交货期:
详见招标文件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预审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预审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b、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ISO或GB/T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提供体系证书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已完工的表箱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述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中):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他要求:
a、提供本次投标人的有关安装、质检、安监等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人员姓名、年龄、从事本专业的工龄、职称、资格证书及参加类似项目的经验情况,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具体任务等;b、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地不在项目所在地,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文件或委托第三方售后的服务协议(提供租赁合同要附出租人出租场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文件均以供应商库信息为准】; c、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d、提供银行或资信评估机构出具有效期内的AAA及以上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可在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时提供)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3-10-08 至 2023-10-13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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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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