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许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之路内泊位改造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2023-10-10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之路内泊位改造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许昌市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之路内泊位改造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XCGC-F2023077
2.3项目总投资:约9876 万元
2.4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许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之路内泊位改造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许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之路内泊位改造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2.6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费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100%为最高限价;
第二标段: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采购费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0.8%。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永昌大道以南、阳光大道-瑞贝卡大道以北、霸陵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合围区域内对约26000个路内泊位进行改造、同时建设停车诱导系统并对老旧停车场进行信息化提升改造。路内泊位改造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路内泊位改造、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及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与工程有关的检测、调试、工程整体及专项项目的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的编制;竣工手续办理及归档;工程交付;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二标段:项目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保修期内等全过程监理。
2.8质量标准
一标段: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9工期要求
一标段:施工工期2年,第一年至少完成10000个车位改造。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联合体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10月31日 8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