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3-10-1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AGGFGSGGZHD23101077354)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设备经济,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施工。
图纸内招标范围:1、工艺:11450122DRJH01C0001-(1B、2A、3A、4B、5B、6B、7A、8A、9A)、11450122TEJH01CO001;2、仪表:11450122DRJH01IN001-(1A、2A、3A、4A、5A、6A、7A、8A、9A、10A、11A、12A、13A、14A、15A、16A、17A、18A、19A、20A、21A)、11450122TEJH01IN001;3、电气:11450122TEJH01HL001。
图纸外招标范围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图纸外工程量明细。
详见《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回收澄清槽等储槽尾气回负压煤气系统超低排放项目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工程投标说明及要求-20230905》。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安全生产许可证(2)营业执照(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相关合同及发票扫描件)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供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
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2、投标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投标时提供《施工人员基本信息调查表》,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亡赔付额度不低于80万元,医疗额度不低于20万元);3、投标单位施工人员至少配备焊工3人、起重指挥1人、电工2人、架子工2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人员2人,投标单位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投标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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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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