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 [2019] 1590号 、陕发改基础[2020] 1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拨款40%业主自筹60%。 招标人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规模:西安市地铁8号环线全长49.896公里,设车站37座(其中换乘站18座),设车辆段及停车场各一座,控制中心1处,备用控制中心1处,新建主变电所1座,与其他线路共用主变电所3座;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34.418公里,设车站17座(其中换乘站6座),设车辆段及停车场各一座,新建主变电所2座,与其他线路共用主变电所1座;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
2.3 项目投资总额:7708148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NbnUDyc7k001;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标段编号:E6101003506NbnUDyc7k002;标段类型:设备采购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主要为西安市地铁8号线长鸣路车辆段、环园中路停车场工艺及维保类设备、仪器仪表类设备、维修工器具类设备的招标,项目包括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含运行试验)、验收、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与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主要为西安市地铁10号线一期工程高陵车辆段、环园中路停车场工艺及维保类设备、仪器仪表类设备、维修工器具类设备的招标,项目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含运行试验)、验收、工程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设计联络、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与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名称:西安市地铁8号线、10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基地工艺及维保类设备采购项目2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签订过一份场段工艺维保设备集成类项目业绩合同,且合同中须包含钢结构平台(三层作业平台)或安全联锁系统设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标段,支付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0月18日 17时00分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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