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查看)受九〇三医院委托,拟对防辐射用品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47-2360SCCMY929;
2.项目名称:防辐射用品;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技术规格 |
1 |
防辐射用品 |
1 |
批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 |
九〇三医院指定地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注:供应商参加谈判应提供本项目防辐射用品全部产品,若存在漏项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
5.★采购预算:12.5万元,单价预算详见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需求清单表”;
6.★最高限价:12.5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需求清单表”。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谈判邀请由采购人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
(1)公告邀请方式(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直接邀请方式;
三、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是“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未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处以禁入处罚且处于禁止期内;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以下资质证书:
提供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23年10月17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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