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0110-2023-5361
项目名称:长宁公安分局4G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G执法记录仪227台(每台4G执法记录仪配三块电池,座充、充电头、数据线各一),设备对接现有移动视音频实时指挥系统,4G执法记录仪售后服务3年,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调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3)投标单位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投标单位需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规格参数以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5)投标单位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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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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