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阳市医圣文化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医圣文化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医圣祠文化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医圣文化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L41
2.3建设地点:南阳市医圣祠文化园建设项目一期规划面积约390.5亩,范围为仲景路以东、汉城河东岸以西、建设路以南、烟厂以北区域;
2.4招标范围:南阳市医圣文化园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2.5服务期:一年(一年合同期结束时,招标人可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评价,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可续签,否则合同终止);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财务要求: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
3.3信用要求:
(1)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①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各投标单位对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
3.6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8:00至2023年11月07日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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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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