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师范学院精密工程测量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10-18
 
项目概况
信阳师范学院精密工程测量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080
2、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精密工程测量实验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31721-1 信阳师范学院精密工程测量实验室建设项目 2200000 2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电子全站仪9台、数字水准仪5台、光学水准仪10台、GNSS接收机8台、台式工作站10台、空调2台,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
5.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60日内交付验收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验的财务年审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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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