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长宁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智能警车设备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30000元(含税价)。
1.2招募内容及包件划分情况:
1.2.1招募内容:10台采集工作站;239套警用车辆诊断仪设备;2台搭载应用系统的服务器。
1.2.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送至招募人指定地点。
1.2.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及份额。
1.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530000元(含税价),合作伙伴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合作伙伴资格要求
2.1合作伙伴基本资格要求
2.1.1合作伙伴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合作伙伴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合作意向人确定后向招募人开具符合招募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向招募人提交设备受托代销委托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应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应答。
2.3信誉要求:合作伙伴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合作伙伴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合作伙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合作伙伴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合作伙伴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募文件第三章“招募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合作伙伴,其应答将被否决。
4.招募文件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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