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销售加油站换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销售加油站换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规格、供货范围及预计采购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供货范围
单位
预计采购
数量
备 注
1
乘用车换电站设备
20块电池通过式版本
包括充电仓、换电仓、监控室、坡道等模块安装、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培训、安装调试、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以及质保期以外延保服务
台
1
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以价格有效期内招标人实际需要向中标人采购。
2.质量要求:所供设备质量合格,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要求。
3.设备质保期:5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交货地点:浙江省境内招标人指定的中石油加油站(红普路站)。
5.供货及安装时间:订单发送之日起60日内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时,10日内完成1台设备安装。
6.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7.价格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
8.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固定单价招标。
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协议,具体项目发送订货单,单站供货。
10.招标范围为:预估采购加油站换电设备1台,包括充电仓、换电仓、监控室、坡道等模块安装、运输至项目指定地点、培训、安装调试、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以及质保期以外延保服务(不含土建、工艺设计、配套施工及按招标人要求更改外观设计工作)。换电站设备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捷能智电S20换电站设备技术规格书(常规型)》。
11.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换电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累计3台换电设备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设备运行合格验收单+③结算发票。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具体供货数量,则须再提供发货通知单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换电站设备与魔方电池完成技术对接,并取得上海捷能智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的《合格供应商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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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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