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等情况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已开具发票复印件;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同类物资供货业绩或委托加工服务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塑料注塑成型机、强力破碎机、注塑混料机、热风干燥机、微电脑工业冷水机、微电脑全自动吸料机(提供设备图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3诚信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投标人提出的申请: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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