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徐工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高端收获机械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徐开经发备〔2023〕192号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徐工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徐工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台高端收获机械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北延段东侧、诚意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13#小件结构件车间、14#调试车间、15#结构件卸货雨棚、17#垃圾站、16#油库、19#危废库、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改造等的土建、安装、钢结构等工程,建筑面积约3.1万㎡。
2.1.3合同估算价:59190338.31元
2.1.4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18年10月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6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仓库、库房除外)】,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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