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配件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配件。
1.2采购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防爆无轨胶轮车配件。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配件。
2.2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辛达煤业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现场)。
2.3交货期:交货(包括分批交货),按采购人要求交货,交货时间为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货。
2.4质保期:使用之日起满6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相应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涉及防爆的电气部件,具有防爆合格证;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同类产品销售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发票);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案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4)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2023年10月19日18:00起至2023年10月24日18:00(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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