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大厂尾端先进脱硝工艺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放射性废物整备、运输及处…招标公告

2023-10-20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大厂尾端先进脱硝工艺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放射性废物整备、运输及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大厂尾端先进脱硝工艺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放射性废物整备、运输及处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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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大厂尾端先进脱硝工艺研究及设备研制项目放射性废物整备、运输及处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核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和不能经净化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使其转变为稳定的、标准化的固体废物后,及时送交放射性废物处置单位处置”规定,需对《大厂尾端先进脱硝工艺研究及设备研制》科研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放射性废物为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废物分拣、监测、切割、分类装桶(箱)、整备处理为乙方,废物桶(箱)外表面辐射剂量控制水平应符合《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 11806-2019),其中,规范要求α表面污染水平<0.4Bq/cm2,β表面污染水平<4Bq/cm2,表面剂量率低于2mSv/h,并承担项目现场自分拣工作开始以后的相应职责和责任;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
甘肃矿区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b.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放射性物品(三类放射性物品)或第7类放射性物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参与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车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放射性物品(三类放射性物品)或7类(放射性物质),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运输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参与放射性物质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具有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a)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b)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c)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d)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供应商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8日16时00分—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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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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